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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要闻

四川省有机肥料产业发展促进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倡议书

发布时间:2025-06-17 10:47:17

全体会员、业界同行:

  为规范行业秩序,推动有机肥料产业高质量发展,共同维护"绿色农业践行者"的行业形象,现向全体会员及业界同行发出如下倡议:

  一、重温行业自律守则(全文附后)

  二、严守质量底线

 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,建立全程质量追溯体系,坚决杜绝虚假宣传、以次充好等行为,确保产品安全有效。

  三、坚持诚信经营

  规范市场行为,抵制恶意压价、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,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。

  四、践行绿色发展

  强化环保意识,优化生产工艺,降低能耗排放,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,助力"双碳"目标实现。

  五、推动创新协同

  加大科研投入,共享技术成果,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,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。

  六、履行社会责任

  主动参与甘洛、丹巴两个任务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行动,建立助农帮扶长效机制,促进行业与农村经济协同发展。

  让我们以"强自律、重质量、守诚信"为准则,共同构建规范有序、健康发展的行业生态,为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作出四川有机肥行业更大贡献!

四川省有机肥料产业发展促进会

2025年5月28日

附:

四川省有机肥料行业自律守则

  第一章总则

  第一条 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根据省委省政府“十四五”期间对“三农”工作的部署,促进有机肥料产业健康发展,提升产品质量,规范从业者行为,优化市场环境,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《四川省有机肥料产业发展促进会章程》,制定本自律守则。

  第二条 本自律守则的基本要求包括:遵规守法、诚信执业、自我约束、接受监督。

促进会倡议全省有机肥行业从业者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,依法执业,践行本自律守则,提升自我约束和接受监督的能力。

  第三条 促进会负责本自律守则的制(修)订、组织实施和解释工作,并接受省级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
  第二章从业者应依法执业,秉承新发展理念,办理相关核准或登记手续,接受政府监管,共同维护产业的健康发展。

  第四条 从业者应恪守职业操守,严格把控原料来源、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,杜绝非正当手段谋取利益,接受监督,践行“六坚持六反对”原则。

  第五条 从业者应积极参与促进会组织的活动,遵守和维护本自律守则,互帮互助,监督并纠正或抵制违规行为。

  第三章从业者应坚持新发展理念,尊重他人专利权,不将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,不侵犯他人商品权。

  第六条 从业者应确立公平合理的产品价格体系,避免不正当低价竞争,杜绝商业贿赂,不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。

  第四章从业者应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销售合同,重承诺、守信用,全面履行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义务。

  第七条 从业者应如实披露经营信息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保护生态环境,严禁违法添加污染物质和违规排放,坚持绿色低碳发展。

  第八条 从业者应遵守国际公约通用的经营规则,维护国家声誉,树立诚信守约的良好形象,全面履行法律文书义务。

  第五章从业者应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义务,成为长期信赖的合作伙伴。

  第九条 促进会会员单位应铭记、遵守并广泛宣传推广本自律守则,理事单位和内设机构应率先垂范,勇于对违规行为说“不”。

  第十条 促进会设立评优机制,评选模范从业者,并及时推荐给政府和金融机构,共享政策红利。

  第十一条 从业者若发现违规行为,应及时向促进会或政府相关部门举报。

  促进会接到举报后,将迅速调查核实违规行为,根据情节轻重,采取通报批评、曝光、限期整改、建议政府处置等措施。

  第六章附则

  第十二条 本自律守则经促进会第二届六次理事会讨论修订,并于2023年4月13日经第二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,自2023年4月13日起正式施行。

  第十三条 在实施本自律守则过程中,促进会欢迎并接受建设性意见建议,将适时进行修订完善。